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略)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略)
邮 箱:(略)
通讯地址:**县**北路市民中心三楼综合受理(帮办代办)窗口1号、2号
邮 编:(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佟超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 1000 万块废旧电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夏审批报告表〔(略) | 2024年4月29日 |
2 | 关于禾屹(**)生物科技有(略)(有机营养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夏审批报告表〔(略) | 202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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