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五一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我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酒店、民宿、餐饮、交通、景区门票等旅游相关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区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宾馆酒店、民宿、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对军车及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等特定车辆免收停车费。
七、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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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