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碁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 ||
石碁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 ||
补充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碁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已由穗番发改投批〔2024〕58号、投资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石碁镇**村。
2.2项目规模: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材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有内容,完成石碁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d200~d500 不等的污水管约 3241 米、污水连接管约 2172 米、d200~d300 不等的雨水管约 2067 米、雨水立管及连接管约 5792 米、各式检查井273 座,修复管道缺陷约90 米,管道清淤约 398 米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0745.31 元。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石碁镇**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图纸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③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及返聘证明。
注:(1)****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3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标后须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2、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 日 09 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相关软件下载。
5.2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4年5 月22 日09 时 15分至9 时30分,递交地点:****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22 日 09时30****交易中心开标室。(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5.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省标准《****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18)》及后续版本的有关规定。
5.8投标人应自行****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公共**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公共**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中心网站。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市水务工程****中心网站(http://120.****.11:8001/#/website)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市水务工程****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
8.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8.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2633
异议受理地址: **省**市**区岐**路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8.3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5月1 日至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次招标公告同****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 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020-****2633 邮编:511450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20-****26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路36号
邮编:511400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020-****0907/159****6152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监管部门:**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221
地 址:**市**区****住建局二楼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4年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