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乐山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租汽车企业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交运便〔(略)要求,现对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企业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
附件:附件1.2023年(略)(巡游).xls
附件2.202(略)(网约).xls
(联系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科;联系电话:(略))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