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公司]建****公司尼日利亚华为拉各斯MTN****中心一期项目电线电缆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特别提醒: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同时,需在电子化招采平台中填写对应的投标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对“建工总承包尼日利亚华为拉各斯MTN****中心一期项目电线电缆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建工总承包尼日利亚华为拉各斯MTN****中心一期项目电线电缆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 ****
3、采购内容:电线电缆出口运输代理服务,柜型2*40HQ。
4、**:起运港-**港,目的港-LEKKI港,选择直航船运
5、仓库地址:**市**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57号
5、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6、控制价:142847.15元(含税)。
7、计划发运日期:2024年5月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资质、证书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质、无船承运人证书。
4、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备任一自然年度累计合同金额在9万以上的已履行完类似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不低于合同额80%的发票或80%银行转账记录,发票或转账记录需列汇总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业绩合同名称、编号、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按****银行转账记录额计算)。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供货内容及金额,须附供货清单,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7、投标人报价要求涵盖货物自仓库出运至目的港的一切费用。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4年5月7日9****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公司,项目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0551- ****2359;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路工,联系电话:0551- ****1130。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甲方收到正本提单以及乙方开具的有效国际运输发票后,甲方在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清关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费。
2、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合同价格约定:合同约定当月价格,报价人不得以海运行情波动调整报价。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投标时请注明是否含增值税,若投标人投标增值税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考虑到国际运输业务税收政策,投标人报价时需注明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率)。
产品价格风险承担:报价人应考虑集装箱海运行情价。投标报价包含将产品从仓库出口运输至目的港的综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从仓库装柜托运至**拖车费、**各项费用、出口报关费、**港至LEKKI港海运费、海运一切险保险费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上限价。
投标人中标后,与“****集团****公司****公司”签订合同,且合同内容须按本询价文件拟定范本签订。
无论何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发生争议时,争议期间投标人均不得停止服务,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
9、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集团****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黑名单”期满后,合同或业务承办部门按照“黑名单”认定流程进行报批,认为整改合格的,移出“黑名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1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