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略)
受(略)委托,(略)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略)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略)
二、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A01包:(略)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 资格认定 栏内加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略)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略)。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略)),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略)。)
3.1.1.3业绩要求。
具有铁路近两(略)便器委外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完工证明材料。。
3.1.1.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略):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略)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四、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9:00至(略)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略)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略),(略))-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5.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A01包: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六.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5月14日 09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14日09时30分 ,地点为:天佑大厦本项目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6.2逾期送(略)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cn/)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北京广运饭店8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略)
网 址:https://www.bidding-(略)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九、其他
9.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略),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9.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略)。
9.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供应商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9.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 投标管理-电票下载 中下载。
(略)
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维修地点 | 维修周期 |
1 | (略) | 组/次 | 490 | 天津动车客车段指定地点 | 合同约定,按照供应商及天津动车客车段要求的时间提供维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