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锦悦城3#楼(5—15层)租赁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河(略)(5—15层)租赁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受(略)委托,就大河锦悦城3#楼(5—15层)租赁招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河锦悦城3#楼(5—15层)租赁招标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略)
1.3 标段划分:(略)
1.4 出租范围:(略)
1.5 租赁期限:(略)
1.6 租赁用途:(略)
二、开标、评标信息
开标、评标时间:(略)
地点:(略)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租赁期限:(略)
租赁用途:(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租赁期限:(略)
租赁用途:(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租赁期限:(略)
租赁用途:(略)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开大道以南、五大街以西大河锦悦城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略)(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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