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政府部门和国企股权投资基金委托管理服务
(略)公告
项目概况: 青田县政府和国企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青田县政府部门和国企股权投资基金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略)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供应商(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至(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公告附件。
3.方式:(略)
4.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时前(北京时间)
现场递交地点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略)(二)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9时(北京时间)
地 点 :青田县瓯南(略)(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略)(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大街59号会展中心大楼19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青田县政府部门和国企股权投资基金委托管理服务4.30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