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11)完成情况的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贯彻落实**省第五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11)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贯彻落实**省第五生(略)施整改:制定实施《珠碧(略)。排查其(略)。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整改任务,于2023年9月15日印发了《珠碧江水库出水口断面水质超标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并根据(略),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省环境科学院对珠碧江流域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14处入河排污口,同(略)4年4月1日经省生态环境厅复核通过。现将(略)告整改措施清单(序号111)办结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略)。
附件:落实《**市贯(略)
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11)整改完成
情况公示表
**市生态环境局
(略)
附件
落实《**市贯彻落实**省第五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11)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略)发实施了《珠碧江水库出口断面水质超标专项治理方案》 |
整改牵头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整改时限 | (略)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吉才望-(略)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 |
验收意见 | 符合销号条件 |
工作成效 | 根据已印发实施《珠碧江水库出水口断面水质超标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各部门依照职责针对珠碧江水库出口监测断面14个入河排污口开展整治工作,目前14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提升了珠碧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了流域人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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