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核准〔2024〕4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略)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报来佛山110千伏马宁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新增大用户负荷发展的需要,提高电网供电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佛山110千伏马宁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略)-04-(略))。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二环路南段西侧。
三、项目(略):扩建11(略)。本期新建1台6.3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建1回110千伏出线间隔。
四、项目总投资为14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22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广东电(略),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请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项目建设。工程的建设及运行需满足国家和省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略)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项(略)。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关于佛山110千伏马宁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电规〔2023〕26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 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第(略)号)、《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略),及时以书面(略),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略)。
十、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略)日前,向我局申(略)。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略)
抄送: 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 统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顺德区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