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导江乡石排村石排桥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鹿寨县导江乡石排村石排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鹿发改规划〔(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鹿寨县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新建1座桥,长约60米,桥面总宽7.5米,桥面净宽6.5米,上部构造拟采用3-16米后张预应力砼空心板(预制),下构造拟采用扩大基础及双柱式桥墩,引道长150米,路基宽6.5米,路面5.5米,拟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2.2 招标范围:(略) 2.3 项目建设地点:(略) 2.4 工期要求:(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3.投标(略) | |||||||||||||||||||||||||||||||||||||||||||||||||||||
3.1 投标人具(略):所有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gov.cn/,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① 3. 2 投标(略):投标人 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9 月1(略),完成过公路或桥梁项目的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 件,须具备有效的安(略)(2)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其中联合(略)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 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 联合体双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3.6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其他补充说明: (略)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只接受其1个标段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或者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在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登记结果)为准,且必须满足《(略)部分(略)(柳交执〔2021〕51号)的规定。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略)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0:00 时至(略)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柳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项目的图纸按以下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公司介绍信到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4栋20楼9号)购买,图纸获取时间(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图纸:图纸费金额 1000 元/套,售后不退。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略)数字证书登录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略)。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略)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略)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略)14.7:8085/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略)14.7:8085/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略)。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7.发布(略)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略)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 (http://(略)cn/lzggzy/)、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略)gov.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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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