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县甘江镇金银河村、弱漹村,吴场镇****公司拟采购秸秆综合处理设备,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采购项目要求:
1、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详见附表。
2、报价单应列明产品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厂家品牌、单价等信息。
3、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试验费、仓储租赁及保管费、装车、卸车费、运输费(含相关杂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相关货物及服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4、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有合法品名及商标、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磋商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产品技术性能的要求及检测标准。符合货物厂家的出厂标准,供应商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包装清单、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等。
5、本项目要求供方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所有货物至需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农机等设备经营销售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审小组
由甘江镇金银河村、弱漹村,吴场镇****公司分别作为业主,邀请农业农村、镇(街****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采用。
五、最高限价
1、本次甘江镇金银河村秸秆收集点购买设备最高限价39.9万元,甘江镇弱漹村秸秆收集点购买设备最高限价39.9万元,吴场镇****公司秸秆收集点购买设备最高限价17.35万元,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潜在供应商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技术指标无偏离或正偏离,优先采用价格低的供应商。
六、公示
比选结果由金银河村、弱漹村,吴场镇****公司****农业农村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纪律监督
公开采购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强公开性,提高透明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其他要求
潜在供应商按以下条款提供相关资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上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参与三个项目设备采购竞标,对应提供三套相关资料。
九、公告期(即报名时间)
自2024年4月30日起7日内,即2024年4月30日至5月7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拨打咨询电话。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8:00(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在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的,自行退出。
报价地点:****村委会,联系人:王俊海,135****3456。****村委会,联系人:尹伟151****3555。吴场镇****公司,联系人:雷勇志,139****8165。
报价方式:邮寄或送达
监督电话:0833-****547(****办公室)
附表:甘江镇金银河村秸秆收集点设备采购项目
甘江镇弱漹村秸秆收集点设备采购项目
吴场镇****公司秸秆收集点设备采购项目关于金银河村、弱漹村、吴场镇秸秆收集点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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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