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如下,本答复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答复为准: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对招标文件C标2.应急救援电源车4.供电系统1,发电机组栏中的技术参数提出质疑:
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1.发电机组
(1)柴油发电机组,分主用和备用(110%负载),发电机组主用功率≥500kW,发动机为电喷机,不小于12缸,排量≥26.6L,压缩比不小于16:1;
(2)发电机配备无刷自励,AVR自动调节系统,防护等级≥IP23;
(3)发电机组尺寸(约):长度≤3600mm,宽度≤1460mm,高度≤2150mm;
(4)发电机组要求配备底座油箱,油箱容量满足机组满负载工作8小时.
质疑的问题:(1)柴油发电机组,分主用和备用(110%负载),发电机组主用功率≥500kW,发动机为电喷机,不小于12缸,排量≥26.6L,压缩比不小于16:1;当满足上述招标条件时,市面上所有国产、合资或进口机型都无法满足招标条件(3)中宽度≤1460mm,的要求。或者满足了(3)中尺寸的要求,满足了(2)中绝大多数要求,却无法同时满足不小于12缸,排量≥26.6L,压缩比不小于16:1的要求。
答:C标2.应急救援电源车4.供电系统1.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更改为:
1.发电机组
(1)柴油发电机组,分主用和备用(110%负载),发电机组主用功率≥500kW,发动机为电喷机,6缸直列,排量 ≥18L,发动机功率≥630kW。
(2)发电机配备无刷自励,AVR 自动调节系统,防护等级 ≥IP23;
(3)发电机组尺寸(约):长度≤4100mm,宽度≤1600mm, 高度≤2200mm;
(4)发电机组要求配备底座油箱,油箱容量满足机组满负 载工作8小时。
问题2:D标破拆装备技术要求中,共7处出现★条款:“符合《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7906-2021);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检测报告为何把时间节点定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之后出的报告是标准降低了还是有排他性
答:破拆装备:条款并非废标项,不具备排他性;设置时间是为了更好体现产品的在市场应用成熟度,救援产品经过长时间的救援现场应用才能不断的技术改进,性能稳定性更容易得到提高,故障率会更低,在救援工作中人身安全才能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问题3:D标井下救灾通信系统技术要求中,“★4、产品制造商具备一种矿用本安型摄像头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产品制造商具备一种可对讲穿戴式矿用本安型摄像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产品制造商具备矿山救援无线多媒体指挥系统发明专利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产品制造商具备矿用本安型无线中继器3C认证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出现4个具体专利名称的要求,以具体专利名称为条件,且多个具有实际名称的专利,具有特别明显的指向性。
D标井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装置技术要求中,“4、制造商具备矿用液态二氧化碳低压保护装置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制造商具备矿用移动式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装置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6、制造商具备矿用自增压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7、制造商具备实现监测控制的矿用自增压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8、制造商具备用于低温液体气化的自增压防爆装置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出现4个具体专利名称的要求,以具体专利名称为条件,且多个具有实际名称的专利,具有特别明显的指向性。
答:井下救灾通信系统和液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质疑回复:
(1)多项专利证书目的为要求制造商提供更优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具备提供应急救援时更可靠的技术服务支持能力;
(2)鉴于投标人所质疑的专利条款均为参考项非限定项和废标项,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参数要求、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专利和技术成果、产品,但必须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3)投标人可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其他专利或更高标准要求的产品,并提供实现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文件进行投标。例如:“一种可对讲穿戴式矿用本安型摄像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可提供类似“头戴”、“手持”、“便携”“终端摄像”等,例如可提供一种容灾矿井应急通信系统专利,利用移动通信终端等进行通讯等,或者提供一种矿用透水事故救援水声通信系统专利,包括用于井下人员便携的陆地移动无线传感网络节点、用于将采集的击地无线信号和水下声波信号进行转换传输的陆水信号转换节点等……此等专利的发明与设置,是为了让救援产品符合救援工作特点设备需要,满足或优于产品特性,符合条件的类似专利要求均可,故而不是特定指向。
问题4:D标评分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100%(含)至90%(含)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参与基准价的计算,报价不在此范围不参与基准价计算。
为何价格高于90%有效,是有最低价限制,还是有特定要求。
答:评分标准,价格部分修改为:
序号 | 项目 | 评定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30分) | 价格部分(30分) |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人5家及以下时,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 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5分。 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5分。 5、偏差率= 报价得分=30-0.5×偏差率×100(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 报价得分=30-0.5×偏差率×100(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 6.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注:如低于采购预算价15%的。应予书面方式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被评审专家认可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问题5:
1、技术文件中,★号条款特别多,有明确的指向性。
2、D标中,救灾通信系统、液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技术中要求的8个专利都有确定的专利名称,其他投标人不可能都是一样的专利名称,若一样的话专利审查也过不了,专利条款指向性太强。
3、D标评分标准:“开标现场需提供应急救援破拆支护工具套装中钛合金鹰巢救援系统、超轻钛合金担架、固定解救装置、强力破拆工具的产品样品,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8分,不提供者不得分。”其中钛合金鹰巢救援系统全网据查只有“顺泽移动救生器材鹰巢钛合金支架系统可拆卸式消防救援支架”。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被视为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情形。这意味着,无论指定多少种品牌,都属于“指定品牌”的限制竞争行为,是违反招标法律的行为。
答:
1.星号产品是选择能体现产品性能优势的参数作为重点考核项合理,并没有作为废标条款,不存在指向性问题,只要参数满足均可参与投标。
2.招标要求的专利并非废标项,多项专利证书目的为要求制造商提供更优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具备提供应急救援时更可靠的技术服务支持能力;自证的方式可以是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鉴定,或者是产品能力的检验报告等资质文件。条款并非废标项,不具备排他性。
投标人可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其他专利或更高标准要求的产品,并提供实现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文件进行投标。例如:“一种可对讲穿戴式矿用本安型摄像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可提供类似“头戴”、“手持”、“便携”“终端摄像”等,例如可提供一种容灾矿井应急通信系统专利,利用移动通信终端等进行通讯等,或者提供一种矿用透水事故救援水声通信系统专利,包括用于井下人员便携的陆地移动无线传感网络节点、用于将采集的击地无线信号和水下声波信号进行转换传输的陆水信号转换节点等……此等专利的发明与设置,是为了让救援产品符合救援工作特点设备需要,满足或优于产品特性,符合条件的类似专利要求均可,故而不是特定指向。
3.钛合金鹰巢救援系统厂家不是唯一性,目前了解到的厂家有四家,招标没有指定品牌及型号,只要满足要求即可,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据了解钛合金鹰巢救援系统厂家有:******公司(EN-3);**国盛****公司(GS-01);******公司(WDAS-T);**经安****公司(XAWG-01)等公司都有相关产品。
二、补充内容:
采购需求中E分标的1宿营车; 4叉车; 5小型装备运输车;6运兵车的主要功能及技术参数补充以下内容:
★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和北斗三号短报文有关要求,****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华锡队)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