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源直接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省**县**镇玉带路与淠源西路交叉口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1季度清源供水营商环境系统升级项目
四、采购项目类型:(略)
五、关于2024年1季度清源供水营商环境系统升级项目的说明:按营商环境指标考核要求对供水系统进行开发升级。
六、采购预算金额:(略)
七、最高限价:(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八、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要求与**省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统一身份认证,推动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故障报修、过户销户、投诉、缴费、电子发票、等用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我公司需要进行系统开发和升级,其中缴费、电子发票、过户销户等都需要营业收费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因为营业收费系统已由(略)开发并投入使用了10年以上。考虑到新系统兼容性、适用性、安全性问题,经过技术分析和市场调研,根据《国有企业操作规范》第6.8.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公司决定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方式,委托原营业收费系统的开发单位——(略),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升级和开发。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略)层D区1261室
十一、公示期限:2024年4月30日至(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及(略)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方式采购。
十二、采购文件到(略)自行领取,联系电话:0564-5020033、17756405133。
十三、协商时间及地点:
(一)协商时间:(略)
(二)协商地点:(略)开标厅201室(**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略)
地址:**省**县**镇玉带路与淠源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二)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2楼203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三)监督部门:(略)
地址:**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