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府花园C区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王府花园C区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市******社区,东临迎胜路高架,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老王府街;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5762.43平方米。其中8#商业楼建筑面积4324.6m2,地上6层;9#住宅楼建筑面积8865.27m2,地上11层,地下2层;10#住宅楼建筑面积7043.09m2,地上14层,地下2层;11#住宅楼建筑面积16629.05m2,地上17层,地下2层;12#住宅楼建筑面积11173.37m2,地上17层,地下2层;13#配套公建楼建筑面积1780.35m2,地上4层;14#住宅楼建筑面积8564.42m2,地上14层,地下2层;15#住宅楼建筑面积6139.71m2,地上7层,地下2层;换热站建筑面积204.7m2;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10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1027.87m2,地下2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7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8032.69038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目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0538-****136。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长城路御驾新苑A区西侧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张冬 电 话:0538-****9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长城路东御驾新苑A区沿街商业楼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 张旭 电 话: 0538-****988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0538-****98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招标办;联系方式:0538-****065;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