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概况:****位于**市**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517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3年7****生态环境局**分局的批复(平环审[2023]1号),2023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处于建设中,建设单位对原环评中的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建设内容较原环评发生重大变动,因此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139****7118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517号
邮政编码:463400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调查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和污染源情况,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靠性,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范围仅针对本项目受影响区域,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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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