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略)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服务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所属乌拉山、临河、白彦花、西小召等4对服务区进行重建改造;乌海、包头、响沙湾、成陵、哈素海、昭君、大宝山、牛营子、富裕地、车勒、沙尔沁、榆林、牙哈沟、兴安岭、牙克石等15对服务区进行功能提升(以最终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次设计施工总(略),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如下:
标段号 | 服务区(以最终批复为准)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划工期 |
FWQZCB | 重建改造:乌拉山、临河、白彦花、西小召等4对服务区 | (1)完成标段(略)续服务工作(含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变更),(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 施工图设计周期:2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施工期:12个月(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功能提升:乌海、包头、响沙湾、成陵、哈素海、昭君、大宝山、牛营子、富裕地、车勒、沙尔沁、榆林、牙哈沟、兴安岭、牙克石等15对服务区 | 施工图设计周期:2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施工期:6个月(以开工令为准),缺陷(略)。 |
备注:(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略)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必须(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略))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略)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承担房建设计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工程(略)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承担公路设计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承担公路设计及施工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gov.cn)”中的公路工程企业名录。
3.1.2 主要(略):
(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项目的施工、设计等具有较强的管理与总体协调能力。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略)
①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一方在职人员):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总监(联合体投标时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一方在职人员):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略)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得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略)gov.cn/为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总监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承诺);
(7)法律法(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
联合体所有单位中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量比例应最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程量应最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北京时间)登录网址:http://(略)200.108:808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略)。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渠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略),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略):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
5.4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略)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街道海拉尔东街9号大厦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与丝绸之路大道交口东南角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9.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略))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