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租赁资产评估结果为含税价; 二、本次租赁标的中9号及12号楼空置,13号楼原租户尚未搬离。 三、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其建筑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若后期建筑物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面积与测绘面积有差异,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四、房屋建筑物共计 3项,坐落****经济开发区**路3269 ****基地(**),3 栋楼均为地上 12 层地下1层的框架力墙结构楼房,纳入评估范围为3 栋楼的地上楼层,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3,170.34 平方米,其中: 9号楼地上总建筑面积8,816.84 平方米,主要规划面积为办公,实际用途为教学办公;12号楼地上总建筑面积12,311.39 平方米,主要规划面积为办公,实际用途为男生公寓;13号楼地上总建筑面积12,042.11平方米,主要规划面积为公寓,实际用途为女生公寓,均修建于2017 年9月,3栋楼的负一层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 五、本次租赁的9号、12号、13号楼所占用的土地,国有土地证号为:( 六师国用〔2015〕第 01435 号),证载土地面积为 51,014.07 平方米,证载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取得日期为2015年 5月18 日,终止日期为2055 年5月 13 日,至评估基准日3栋未分割单独土地面积。 六、如因园区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资产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在60日内退还承租方未产生的租赁费用,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承租方应在30日内自行处置自己购置的设施设备,腾空房屋。 七、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有权根据办学需求,改扩建和增设配套设施,但所有改扩建和配套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检修维保等费用全部都由承租方承担。 八、承租方****园区房屋、设施设备,定期 做好维修维护,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维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承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电梯等全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管理并承担运行期间全部费用。租赁****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社区管理和出租方监督检查。 十、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者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再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核、备案实施。以上投资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承租方在租赁运营期间,发生以下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学校各类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2)招生过程中及培训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纠纷; (3)其他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 (4)因承租方原因连带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等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因发生上述情形导致出租方而被第三方索赔的,出租方有权全额向承租方追偿。 十二、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违约方随意解除合同的,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金。 十三、因国家教育政策改革限制招生、无法招生、办学资质年审未通过、办学场地硬件未达标等****学校无法正常办学,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无关。 十五、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六、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前往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十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租赁合同》(待签)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