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包组划分:(略)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6、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全(略),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略):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且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略)(国有(略))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未被暂停或取消**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资格审查方式:(略)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及须携带的资料: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有意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略)领取。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提供(略)(以上证件可带(略))。
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略)证件。
2、磋商文件售价:(略)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略)
4、递交磋商文件及开标地点:(略)会议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org.cn/)上发布。
五、重要说明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org.cn/)上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张贴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