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原项目编号: (略)
原公告日期: (略)
二、(略)(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项目答疑公告
“(略)”(项目编号:(略))答疑公告如下:
1.针对第(略)(或奖项)“自 2019年1(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个人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略)。”建议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获得政(略)(或奖项)的,区县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 6 分。”
答:(略)
2.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2.自 (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建议修改为:“2.自 (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答:(略)
3.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的,且单个业绩合(略) 20万㎡(不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 本项满分为12分。”建议修改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类物业管理服 务业绩的,且单个业绩合同中总建筑面积 在 20 万㎡(不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 业绩得 3 分, 本项满分为 9 分。”
答:(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路**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