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发改审批〔2024〕47号
关于****红树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红树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略)-64-(略))。项目涉及红树林种植、修复的,可免于办理用海手续,涉及滩涂高程或湿地微地貌改造的,不得将潮间带、潮下带改造为潮上带。若涉及新增其他建设用海,在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之前严禁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镇海湾周边咸围,涉及北陡镇、汶村镇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公顷;咸围堤改造长度21公里。
四、项目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略).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329.75万元,勘察费206.60万元,设计费446.65万元,监理费272.01万元,预备费1753.98万元,其他费用13801.8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政府统筹解决。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市自然**局《关于出具****红树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及规划许可意见的复函》。
七、项(略)。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 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略),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略)。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 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略) 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略)
**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略)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