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竞价方的资格要求
1、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2、竞租人的注册资金要求:(略)
3、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4、竞租人应当资信及信誉良好;
5、竞租人近三年内(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竞租人近三年内(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在信用中国http://(略)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7、竞租人近三年内(竞价截止时间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8、竞租人没有未结的拖欠债务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资质文件中。若涉及拖欠债务法律诉讼的,需提供根据判决结果履行完毕的相应材料);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截止到公告日期前12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材料,若是(略),提供企业成立日(略),若截止到公告日期前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须提供依法纳税的承诺函或相关说明);
10、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cn/、:http://(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等媒介上发布。
(三)、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价方须文件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略),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四)、重要提示
1.竞价方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填报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价方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接受租赁标的现状等各项条件;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价格不得更改。将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设置(略)(等于底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4.获取成(略),与招租方先进行合同草案的签署,合同草案经招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后,再签署正式合同。
(五)、业务咨询
对竞价文件及(略),请联系招租方或咨询服务机构。
招 租 方:(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租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六)业务监督
投诉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投诉邮箱:(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