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集中办公楼智能化体系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县集中办公楼智能化体系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集中办公楼智能化体系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数智办公系统:数智化办公软件一套,云服务器一套,数智化会议室一个,智慧化管理机房一个; 2.智慧停车及充电系统:改造智慧化停车泊位200个(其中新能源充电车位10个),停车场道闸2套,一、二停车诱导屏共5块,****电站管理软件一套,充电桩配套变压器一套,240KW充电桩5套; 3.智慧物业管理系统:数智化物业管理软件一套; 4.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管理软件一套,前端高清监控摄像头80个,物联网感应警报设备50个。 5.智慧消防管理系统:消防管理软件一套,前端物联网消防数据感知设备(烟、水、电、可燃气体、温度等)200个,消防自动报警设备200个; 6.产业运营服务系统:产业运营服务软件一套,一、二、三级公示屏共30块。 7.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30 2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改革局0876-****285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王师 |
办公电话: | 150****20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周师 |
办公电话: | 0876-****020 | 移动电话: | 159****6888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县集中办公楼智能化体系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5-10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30 08:30 |
开标地点: | (**县)开标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12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县集中办公楼智能化体系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的设计需求,针对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限额设计,提供详细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阶段)等相关工作,以及工程施工前图纸交底、现场服务、图纸变更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设计统筹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维期结束。 (2)采购部分: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软硬件设备开发购置,以及所有相关软硬件的集成及联动调试。 (3)施工部分:按照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项目运维期结束。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须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其中任意两个职位也不能为同一人;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B、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中级)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电子、通信、信息化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5-30 08: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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