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御湖兰庭场平及边坡支护工程临时设施劳务分包(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确定御湖兰庭场平及边坡支护工程临时设施劳务分包实施单位,现对御湖兰庭场平及边坡支护工程临时设施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市花城新区干坝塘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御湖兰庭场平及边坡支护工程临时设施劳务分包的全部劳务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劳务全部内容。
2.3分包方式:包工包辅材。
2.4工期:3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3 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无亏损,提供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流量现金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时间范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天内)。
②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 (单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需提供承诺函)。
3.5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的《**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承接或已完或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劳务业绩。
3.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5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23时59****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http://zb.****.com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御湖兰庭场平及边坡支护工程临时设施劳务分包项目 (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集团****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 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异议、投诉处理
7.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7.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三色路163号**芯座B座3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