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钟离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9日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信用等级:投标人 2023 年度物业信用等级被**市内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1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0.5 分。
注: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投标人2023年度物业信用等级被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1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0.5 分。
注: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定。”
问题2:**市信用等级从2022年度开始就已经使用信用系统评定信用等级,没有再颁发信用等级评定文件,建议:修改为“投标人 2023年度物业信用等级被**市内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1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0.5 分。
注: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或信用系统截图),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定”。
答:现对问题1、问题2统一回复,现将资信标评审细则中第3条(信用等级)条款修改为:投标人2023年度物业信用等级被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1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0.5 分。
注: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截图),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定。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要求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建设非机动车车棚,一般非机动****公司搭建,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重要说明中第2条关于要求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建设非机动车车棚的要求。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5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板桥镇****花园14幢商105
联系方式:巫杨、156****51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县中都府邸310
联系方式:曹垚、187****0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垚
电话:187****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