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春季造林的质量和进度,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着节约采购成本、公开公平公正、优先县域内苗木企业(个人)的原则,现采购优质绿化苗木,具体条款如下:
一、苗木采购种类、数量及标准
云杉2693株,柳2413株,榆树球632株,榆叶梅946簇。以上四(略)。该标的具体苗木种类、数量及标准如下:
苗木 品种 | 苗木数量 (株/簇) | 苗木标准 |
云杉 | 2693 | 1、品种为青白扦; 2、(略).7—2.0米; 3、(略),落地冠,品相好; 5、起苗土坨不低于40厘米,打包完整,不散坨,包不破损。 |
柳树 | 2413 | 1、垂柳品系; 2、胸径5—(略) 3、高度3米定干,品相良好; 4、无病虫害、(略) 5、起苗土坨不低于30厘米,打包完整,不散坨,包不破损。 |
榆树球 | 632 | 1、高度不低于1.2米; 2、冠型完整,冠幅直径40厘米以上; 3、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4、起(略),打包完整,不散坨,包不破损。 |
榆叶梅 | 946 | 1、高度不低于1.2米; 2、10分枝以上; 3、无病虫害(略) 4、苗木根系完整。 |
三、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
1、预算金额:(略)
2、最高限价:(略)
四、报价方式
供应商现场总(略),以价格最低者中选。此报价应为包(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略),具有良好的(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对公账户,能开具专用发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现场流程。
经采购单位审查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后,有效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确定以价格最低者(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为成交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为1家的,直接确定其(略)。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最低价相同者在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的前提下进行二次报价,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出现弃约或毁约行为的,采购单(略)。
根据“三重一大”原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交货时间及相关要求
1、交货时间:自(略)始交货,并根据用苗单位需苗进度完成交货。
2、由于运输时间影响成活率,苗木供应原则上要求在依安县域内,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把树苗打包上车;个别苗木品种数量供应出现特殊情况,限在齐(略),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把树苗打包上车运至用苗单位待栽地段,在运输过程出现的苗木损耗采购单位及用苗单位不负责任。
3、成交供应商在交货过程中要配合采购单位及用苗单位验货,如有不(略),直至满足采购单位质量需求。
八、(略)
为保证苗木质量,采购单位三年内付清全部款项,并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替换、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
九、公告及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1、公告时间:(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点,报名地点:依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主任科员室。
3、采购竞价时间:202(略),地点:县农业局会议室。
十、其它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依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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