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银汇地(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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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银汇地(杭****公司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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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
3 |
300,000元 人民币 |
20 |
2024-05-06 |
其他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继。 4.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承担与标的企业相关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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