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江修复治理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719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江修复治理提质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区范围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湘江水旱灾害发生频率呈上升趋势,为提高堤防防洪能力,改善生态环境需要,****投资70838.41万元实施湘江修复治理提质改造工程。本项目主要包括提防工程、撇洪渠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信息化工程四个部分,涉及**市**区、**区、**县。实施堤防及撇洪渠等长度共计128.404km(堤防94.695km、撇洪渠33.709km)。其中,加高防浪墙堤防长13.918km;全面提质改造堤防长度75.649km;治理高边坡5.128km;治理撇洪渠长度33.709km。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尾气的排放量;对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定时实施洒水抑尘,严控运输过程及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项目施工中开挖、填筑土方等施工过程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采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进行沥青摊铺,减轻沥青烟气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对农耕地的侵占,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生态恢复。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 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抛石护岸、围堰施工扰动、基坑排水、含油废水等;加强施工组织设计,选择在枯水期低水位时施工;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就近无污水管网的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合理选择施工车辆运输时间,采用隔声设施,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音大的工作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时段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环境局批准并进行公告。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废油等;工程范围内的土石方应统筹考虑和合理调配,产生的需****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消纳场进行消纳处理;合理设置临时施工材料、设备堆放场等临时收集点的位置,制定合理可行的车辆运输路线;废油及建筑垃圾等须依法依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清理后定时送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5.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后将项目临时道路、临时堆场等区域及时进行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保护生态环境;项目涉水施工应在枯水期开展,尽可能缩短工期,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 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施工期、运营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