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排危除险工程项目监******局(定自然**发【2024】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
(1)**县上河蒲不稳定斜坡(潜在崩塌)治理工程:I 型挡土墙112.57m,I 型排水渠115.58m,消力池1口。
(2****小学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治理工程:I 型挡土墙20.85mm,III 型挡土墙62.75m。
(3****小学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治理工程:I 型挡土墙38.91mm,II 型挡土墙69.15m,瓦片状排水渠145.07m。
(4)**县桌儿岔村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治理工程:拦土坝1座,I型排水渠174.67m,II型排水渠528.47m,过水路面48.17㎡。
(5)**县小干川村东儿去滑坡治理工程:III型排水渠90.89m,消力池1口。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2.3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9日,总工期为120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原国土**部门或自然**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持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培训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08日;
4.2 获取地点:****(**省**县龙熙臻品二期19号楼1单元402室)。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5:30时(**时间下同),地点为****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市**县**路
联 系 人:王平
联系电话:151****62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县龙熙臻品二期19号楼1单元402室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133****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