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单位研究,将建立“****总部食堂**商超供应商登记名单”(以下简称“登记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本次登记名单拟向社会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特定资格要求
经营地须在**县天堂镇境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堂所需米、面、油、肉、蔬菜、各类调味品等采购、销售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递交纸质资料
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17时30分
报名地点:****银行****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556—****630
资料接收联系人:魏**
联系电话:183****2085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登记名单申请表(附件1);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供应商登记名单承诺书(附件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个体工商户)扫描件或复印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等);
5.企业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最新查询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信息网页截图;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公示信息截图(证明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上述1-5项报名资料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汇编成册,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或未装订的材料不予接受。各单位申报的登记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登记资格并依法依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和通报。
三、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3日内,****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企业进入****总部食堂**商超登记名单。
2.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在****网站平台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无异议后会电话通知**商超相关人员领取《登记合格名单通知书》(附件4),我行将从合格的登记名单中选定企业接受具体的供应商业务。
四、登记名单管理和使用
登记名单管理实行动态审核管理,择优使用。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从服务响应时限、服务水平、业务质量等方面开展。
附件:
1.****供应商登记名单申请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承诺书
4.登记合格名单通知书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