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本**市溪水公园主舞台置景及氛围营造(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市溪水公园主舞台置景及氛围营造服务,内容包含数控喷泉及景观水系、舞美置景、装饰亮化、露营区规划改造、氛围营造服务及策划执行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潜在供应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潜在供应商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潜在供应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潜在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如果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6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到**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登记处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到**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现场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到**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现场开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市溪水公园主舞台置景及氛围营造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1.4预算金额:1,728,550.00元
1.5采购用途及内容:**市溪水公园主舞台置景及氛围营造服务,内容包含数控喷泉及景观水系、舞美置景、装饰亮化、露营区规划改造、氛围营造服务及策划执行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结束
1.7服务地点:**市**溪水公园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机关街
联系人:刘冲
电话:137****68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联系人:田原
电话:045****66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