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省**市**区锦业路69号 | 887,5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食品抽样检测服务 | 流通、餐饮环节、农贸市场、菜市场、商场、超市、食堂等、新川蒲食品****公司 ******公司 四****公司 ******公司 **华充****公司 ****公司 **正味****公司 ******公司 ****加工坊 西****公司 ******公司 **希望****公司 **县丰源****公司 **县红福****公司 ******公司 **省盛祥玫瑰****公司 ****公司 **县粮王****公司****公司 ******公司 **县太****公司 ****公司 四****公司 **省**县粉条厂 ****食品厂 ****公司 **县顺发米厂 **市天府调味厂 **县万锂兴面条厂 **桑****公司 四****公司 **县宏****公司 西****公司 **鑫****公司 **县****公司 ****食品厂 四****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四****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糖果厂 ****酒厂 小作坊(酒类及其他) | 满足详细要求 | 1、2、3、4 | 符合要求 | 887,500.00 |
杨翼(采购人代表)、雍东旭、敬安兵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3500元,成交供应商在获取成交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预算: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00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878,联系地址:**县南田路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县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1.银行名称:****银行**支行
地址:**县**新区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2****8881
2.银行名称:****营业部
地址:**县天宝路298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7942
3.银行名称:****银行安汉支行
地址:**县**镇环城大道4段阳光**旁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36****5970
4.银行名称:****银行****公司**县支行
地址:**县**镇**大道四段120号
联系人:蒋经理
联系电话:189****7063
5.银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地址:**县安汉大道北二段127号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34****7770
6.银行名称:****银行**县支行
地址:**县**镇**大道三段239号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52****5977
7.银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地址:**县****汉大道二段99-113号
联系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136****8690
名称:****
地址:**县****汉大道三段
联系方式:081****2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区武兴路86号1栋9层903号
联系方式:028-****75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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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