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街道东方社区田洋一路、田洋二路及田洋三路物业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社区田洋一路、田洋二路及田洋三路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4年05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5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房产建筑物:办公楼(**市鑫****公司三厂)**洋南一路12号 2、房产建筑物:捷信宿舍1(捷信宏模具****公司)田洋二路14号 3、房产建筑物:捷信宿舍1(捷信宏模具****公司、庞仕清、鑫伟润)田洋二路14号 4、房产建筑物:东聚厂(**市鑫****公司四厂)田洋二路11号 5、房产建筑物:发电房宝年厂(**市鑫****公司一厂)田洋二路7号 6、房产建筑物:松立厂宿舍(**市金****公司)田洋一路14号 7、房产建筑物:东聚厂宿舍(**市鑫****公司四厂)田洋一**42号 8、房产建筑物:捷信一号新厂房(捷信宏模具****公司)田洋三路1号 9、房产建筑物:铁皮房(**市鑫****公司三厂)田洋南一路12号 10、房产建筑物:捷信二号新厂房(捷信宏模具****公司)田洋三路1号 11、房产建筑物:合诚厂(******公司)田洋二路14号 12、房产建筑物:宝年二号厂(**市鑫****公司一厂)田洋二路7号 13、房产建筑物:金石厂宿舍(**市鑫****公司三厂)**洋南一路12号 14、房产建筑物:松立新厂房(**市金****公司)田洋一路14号 15、房产建筑物:金石厂(**市鑫****公司三厂)**洋南一路12号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1500.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1172.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1349.00平方米 4、房产建筑物:3840.00平方米 5、房产建筑物:220.00平方米 6、房产建筑物:1624.00平方米 7、房产建筑物:1580.00平方米 8、房产建筑物:3456.00平方米 9、房产建筑物:1500.00平方米 10、房产建筑物:2340.00平方米 11、房产建筑物:2810.00平方米 12、房产建筑物:3861.00平方米 13、房产建筑物:1590.00平方米 14、房产建筑物:3844.00平方米 15、房产建筑物:411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32,148元/月(厂房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28.00/平方米/月,宿舍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24.00元/平方米/月(合计月租金为人民币932148元/月)含税,自物业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4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3个合同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 |
其他补充说明 | 1、本物业位于. ****社区田洋一路(12号、14号和南42号宿舍)、田洋二路(7号A栋、11号、14号)及田洋三路1号,现有厂房7栋,宿舍4栋,该物业总面积为34796 m2, (其中厂房面积为24261 m2, 宿舍面积为 7315 m2, 其他设备 3220 m2)。 2、 田洋 一 路(12号、14号和南42号宿舍)、田洋二路(7号A栋、 11号、14号)及田洋三路1号物业租赁用途为宿舍,目前物业由一家企业承租并分租给多家企业使用,需承租方自行考察分租企业、实际使用人的现状; 3、物业原承租方的租赁合同于. 2024年4月30日 到期,工业区内物业的消防、物业防水及水电等设施由原承租方安装形成,需承租方自行检测、修缮,确保符合安全使用条件; 4、租赁物业属于. **市****公司 公司集体资产,不存 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但未办理产权登记,以物业现状及测量面积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5、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6.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日前,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7.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管理局关于印发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8.交易服务费按照《****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二个月押金及提前缴付六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 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 和六个月的预缴租金。 | 其他 | (一)水电费:承租方直接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 (二)财产综合险,****公司报价计算。 (三)厂房所有设备维护及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租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交易方式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告自行结束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告期满征集到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公开招租的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征集到2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企业信用资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重大违法记录、未 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三)意向承租方是国高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在**市住房 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或有国家、省、市级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资质。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二)工商信息查询单;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五)“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查询的信用报告; ( 六 ) 深 圳 市 住 房 租 赁 监 管 服 务 平 台 企 业 注 册 信 息 截 图(http://zii.****.cn/fwzlsb/LEAP/portal/login.html)或国高、规上、专精特新企业的材料。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公司****公司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208 |
联系人 | 谢经理;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158****6623;137****5091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市****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 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 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增加的 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租赁 物业的现状,或者物业分租人、使用人未能有效安置、及时搬迁而无法使用租赁物业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以及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已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并无异议,承诺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三)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含物业的分租现状),承租方接收物业后, 应自行负责物业内的分租人、实际使用人的搬迁、安置工作,搬迁、安置期间 承租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对于租赁区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业规模以上 企业(产业规模以松岗街道办的规定为准)必需就地安置或松岗街道范围内安置; (四)移交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不包括应归于原承租人的设施、设备, 因原承租方(不含分租人、实际使用人)未能及时撤出,移交期限以出租方的通知为准,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五)物业使用前,承租方应自行检测建筑物的安全隐患,在现有条件下 进行加固、整改、修缮,自行按物业的使用要求及消防安全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并取得物业用途、消防安全、经营等方面的证照和批文,确保物业符合安全、合法使用条件,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承租方全面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房屋修缮、安全隐患排除以及消防、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七)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原则上应以工业业态为主,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不可转租、分租; (八)物业与居民楼相隔较近,承租方使用物业时不得产生气味、噪音而 影响周边居民,如因此引致周边居民投诉,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如承租方未妥 善处理而对出租方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视严重程度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租赁合同; (九)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 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十)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需按《****公司物业 出租管理办法》等**区相关集体物业出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进行; (十一)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 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的所有加建的不动 产、增容的变压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门窗、装修装饰等附属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十二)如意向承租人中存在国高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有国家、省、市级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资质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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