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资料文书、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略)对(印刷资料文书、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印刷厂)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略)印刷资料文书、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单价为无效报价
五、合(略):
1、需具(略),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我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为 (略)5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八、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略)办公室
九、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十、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4: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时间、地点:2024年5月9日15:00 (北京时间),(略)
十二、本磋商邀请在游仙区政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略)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15(略)1682109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