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生态渔业产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珲春市生态渔业产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珲春市新安街金鼎国际花苑1号楼86幢2层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珲春市生态(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供货地点 | 采购范围 | 质量标准 |
1 | 珲春市生态渔业产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1 | 采购(略) | 1.低温海鲜暂养循环水设备2.智慧化渔业设备3.无菌试验、(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符合国家及相(略),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7. 合同履行期限:(略)
8. 本项目不接(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略)(财库[2014]68号);
(3)《关于(略)(财库[201(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略),并具有为本项(略)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略),或法(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略)。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8)投标人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略)
(9)拒绝列入政(略)(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略)
1.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略)(珲春市新安街金鼎国际花苑1号楼86幢2层201);
3.方式:(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略),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6)投标人在(略)。
(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2)。
4.售价:招标文(略),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略)
地址: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略),采购(略)
2.投标人在递交(略),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9万元(人民币)的投标(略)(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珲春市新安街金鼎国际花苑1号楼86幢2层20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监督管理部门:(略)
(略)
(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略)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略) |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委托代理人: (略)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略),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略),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略)。
投标人: (略)
年 月 日
注: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略)。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略)。
备注:(略)
2、从业人员、(略),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