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相关标准:(略)
1.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安装严格按照清 单要求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为标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包安装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略),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按出厂标准及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完好,无毁损,包装不回收。在运输过(略)。并且因供应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略),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安装时需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安装的记录需经双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资料(需保存安装照片)。
2.3中标人送达货物及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略)。
三、技术规格:(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交货地点:(略)
(略)
1.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略)
1.2所有货物必须有相应的详细中文说明书;提供原产地证明等资料。
1.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发现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人将(略) 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追究其法律责任。
1.4成交供应商应保(略)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略),则一切法 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5提供壹年的质保期,质保期(略),质保期内所有故障维修均免费(人为(略)),质保期外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质保期外重复出现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属免费保修范围,质保期内出(略)(用户)通知后免(略),交货期与响应(略)。
1.6成交供应商接受 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2、售后服务
2.1货物维修要(略)。
1)定期维修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修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略),一般故障提供5×4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货品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及宁财采购〔2(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程序:
2.1成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组长,验收人员(略),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与采购项目验收。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2.2验收前要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编制验收程序和验收表格等,提供履约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略)。
2.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合同的约定逐项逐条验收。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2.4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小组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2.5复杂设备的验收还要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最终验收、培训等伴随服务的验收。
3、项目验收国(略),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略),以及给(略)。连续两(略),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3采购人(略),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
七、其他要求:1、中标人以总承包的形式,按时、按质、按(略)。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项目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所有项目清单,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项目所有实施地点、造型设计方案均以采购人审定为准。
4、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产生的相关费用(略),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人实施(略),须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5、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必须对本采购的主要材料进行送样确认;采购人有权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本项目施工材料、工艺等进行检测,如不符合相关规范或设计图纸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6、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 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略)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成交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 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略))、质保期(略)。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