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地产洪都北大道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第二次)[变更公告:第 1次]
赣建洪**设招字[2024]第002号
一、招标条件:
**市政地产洪都北大道住宅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对本工程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市政地产洪都北大道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第二次)。
2、招标单位:****。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洪都北大道以西、省图南路以北,(JC403-B32-1、B32-3地块)。
4、工程概况:**市政地产洪都北大道住宅项目用地约71.956亩,其中B32-1地块约1.387亩、B32-3地块约70.569亩,两块地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洋房、高层、幼儿园等业态,总建筑计容面积约9.9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按当地要求配备
5、本工程总投资:总投资估算约55000万元;
6、招标内容:(1)完成**市政地产洪都北大道住宅项目规划方案设计;(2****政府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批工作;(3)完成建筑单专业初步设计;(4)配合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的服务工作;(5)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9、项目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为90日历天,其中:①合同签订后60日历****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设计成果文件;②方案设计经批准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资质
2.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规划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近五年(指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4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设计业绩;
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且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均应进行登记;
6、****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精神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2家(最多允许一家承揽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和一家承揽规划工作的规划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揽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从**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web/)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9日止;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和新法治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彭家桥街道洪都北大道19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91-****97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702室
联系人:吴昕、李翔、涂莉、佐珊珊、李志文、彭子聪
电话:0791-****6621 191****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