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评标公示 | ||
正常 | ||
(略) 15:(略) | ||
(略) 15:(略) | ||
(略) 14:(略) |
**省工程(略) | |||||||||||||||||||||
投资(略) | (略)-04-(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级中(略)(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略) | ||||||||||||||||||||
评标情况 | 一、(略):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市公共*(略)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 招标人代表3人; 2. 评标专家6人,从**省(略)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4)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5)**乾(略) ; (6)中铁七局集(略) ; (7)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铭濠润建工有限公司] ; (8)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9)中铁二十局集团(略) ; (10)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12)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13)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14)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 (15)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略)。清标环节的符合性检查结果显示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存在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清(略)清标环节的一致性检查结果显示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投标书指定评标材料单价超出控制价±15%,出现招(略).1.2(13)款规定的情形,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均未通过形式评审。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其投标保证金无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项规定,未通过响应性评审。经评审,其余12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略)计(略)。 (七)废标情况:清标环节的符合性检查结果显示中国华西(略)法初步评审3.1.2(10)款规定的情形;清标环节的一致性检查结果显示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投标书指定评标材料单价超出控制价±15%,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13)款规定的情形,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均未通过形式评审。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市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其投标保证金无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项规定,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八)依照(略),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五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略) (二)定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7人,分别是3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区工程技术人才库”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定标方法:(略)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略)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略) | ||||||||||||||||||||
中标候选人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略).29 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81(略) | ||||||||||||||||||
拟派(略) | 胡向荣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该联合体投标单位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已按招标文(略)。 | |||||||||||||||||||
业绩情况 | 1、南浔古镇旅游服务配套提升项目(一期)--太阳酒店; 2、红星路二段157号地块商业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略)(EPC)总承包; 4、**金融创新中心; 5、天(略) 6、**市金牛区中医医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7、**市南山区茶光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 联系地址 | **市**区淡水街道土湖兴湖路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谭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略)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 | 公示(略) | (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发布时间:(略)
项目开标时间:(略)
公示开始时间:(略)
公示结束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