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河道堤防划界复核项目采购公告
**区河道堤防划界复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研究决定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区河道堤防划界复核项目
3、项目地点:**市**区
4、采购单位:****
5、项目概况:**区河道堤防划界复核项目,位于**省**市**区,****水利厅文件要求对**区水利工程(河道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划定上图,本次工作内容包括,史河**防洪圈堤六段31.1公里,其中史河干渠两段11.9公里、史河防洪圈马道河两岸堤防4.2公里、史河防洪圈沿岗河两岸15公里;西汲河堤防15.4公里,**河堤防左右岸共5公里,泉河左右岸共10公里,合计堤防公里数61.5公里;通过无人机对河道堤防进行影像数据采集,内业处理数据采集河道临水侧堤防线和背水侧堤防线,将采集的地方数据汇图上库。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项目预算:80000.00元
8、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别。
9、服务周期:30日历天。
10、最高限价:80000.00元,高于或等于此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拟响应供应商范围:
未收到采购邀请函通知的供应商,响应无效。收到采购邀请函通知的供应商自行到****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等,收到采购邀请函通知的供应商因故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响应资格。
四、备注:
1、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询价采购会议;供应商仅确定一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询价会议者,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其它事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会议室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采购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市**区政务南区
4、采购代理单位:****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178****3608
地址:****经济开发区****园区)美自然大厦7楼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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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