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矿己组西翼复采工作面I设备安装(劳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香山矿己组西翼复采工作面I设备安装(劳务)
1.2 招标编号:****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4年5月6日
2.2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6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714元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79.14,****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业绩:1、**天****公司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收施工合同;
2、**天****公司综采工作面施工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792元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74.20,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业绩: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锅炉尾工项目安装工程劳务清包工;
2、**天****公司储煤棚改造工程(储煤棚改造施工劳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公司
投标报价:****023元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73.06,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业绩:1、**电子半导体产业园(**高性能碳化硅复合材料产业园)-****材料厂房(第一制粉车间)建设项目;
2、**县领创滨河府项目。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3
邮 箱:****@qq.com
项目业主:**天****公司
地址:**县周庄镇牛庄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66****3188
邮 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四部肖女士 联系电话:0375-****575
邮 箱:****@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