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公开招标]磴口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第五标段TJ-5中标候选人公示
[**县][公开招标]****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第五标段TJ-5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稿时间:2024-05-06 15:06 】
****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第五标段TJ-5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 磴JT2024-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第五标段TJ-5 磴JT2024-001-01-0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县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9日止 |
备注说明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925.0000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为 17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9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缺陷责任期 2 年(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 2 年),保修期 5 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吴介发 1.X701线丰裕排干1-2.0m 暗板涵及路面改建项目;2.道路养护采购项目。 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蒙215****23980 |
企业业绩 | 1.**县隆兴昌镇**村混凝土路项目;2.X701线丰裕排干1-2.0m 暗板涵及路面改建项目;3.道路养护采购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 吴介发 证书编号 蒙215****23980;项目总工 李明强 证书编号 ****28935。项目总工业绩:1.X701线丰裕排干1-2.0m 暗板涵及路面改建项目;2.道路养护采购项目。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金****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551.0000 |
工期(交货期) | 17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 年5 月9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 年10 月30 日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强 1.**县 X 0 1 9线二份子至庙沟公路(K 1 5 + 0 0 0 - K 2 4 + 2 6 3 段)修复性养护工程。 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蒙215****03856 |
企业业绩 | 1. **县县道X 0 2 9圪料坝至得胜泉公路K 4 2 + 0 9 9 - K 4 9 + 4 3 3 段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2.**县X 0 1 9线二份子至庙沟公路(K 1 5 + 0 0 0 - K 2 4 + 2 6 3段)修复性养护工程;3.2023年**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施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 王强 证书编号 蒙215****03856;项目总工 刘春林 证书编号 ****2754。项目总工业绩:1.**县 X 0 1 9线二份子至庙沟公路(K 1 5 + 0 0 0 - K 2 4 + 2 6 3 段)修复性养护工程。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13.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75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靳国军 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经理:刘鹏;项目经理业绩:1.公腊胡洞乡通村公路及街巷硬化工程。 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NMG****222 |
企业业绩 | 1.公腊胡洞乡通村公路及街巷硬化工程;2.C081线K1+800-K2+600路面养护修复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 刘鹏 证书编号 NMG****222;项目总工 曹飞 证书编号 202****5977。项目总工业绩:1.C081线K1+800-K2+600路面养护修复工程。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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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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