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设备集中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新风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公司 | **金****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500 | ****000 | ****900 |
投标人业绩 | 1、中海新风系统设备 (百朗)安装集中采购(2022-2024年度) 2、**集团 2024-2025 年度新风系统供货安装集中采购 3、中铁建 2023-2025 年度新风系统(A 标)集中采购 4、金地集团新风系统(合资档)战略** (2022 至 2024 年度) 5、华润置地 2023 年度30标以上(含30标)住宅及公寓项目合资新风除霾系统总部集中采购 | 1、华润置地 2021-2022 年 10 标 15 标 20 标住宅及公寓项目新风除霾系统战略采购 2、保利2021-2024 年新风设备供货(安装)总部集中采购 | 1、2021-2023 ****集团新风集中采购 2、碧桂园新风系统采购框架协议 3、绿城集团2022-2024 年度新风系统战略采购4、中铁建 2023-2025 年度新风系统(A标)集中采购** |
2、否决投标情况:**坚朗****公司、森德(中****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9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成本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909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广场C2栋41层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51-****90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道236****集团大楼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51-****9346/182****9580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