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荔****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方案
编号:****
****联社办公楼(地下车库)#07的停车****联社“三资”交易站进行交易,特制订交易方案如下:
一、资产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交易资产:联社办公楼(地下车库)#07。
2.交易资产类型:办公楼。
3.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否。
4.交易资产座落位置:芳村大道南1号。
5.交易资产面积:共14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0平方米,
证载面积: 0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14平方米。
6.交易资产的数量:1。
风险提示:本租赁标的有14平方米并无产权登记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7.交易资产的用途:停车位。
8.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9.交易资产现状情况: 停车位。
(二)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
2.土地所有权证号:穗集有(2012)****0205号。
3.土地使用权人:****。
4.土地使用权证号:穗集有(2012)****0205号。
5.地 号:穗集有(2012)****0205号。
6.房产所有权人:****。
7.房产所有权证号:无。
(三)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权人:无。
3.他项权证号:无。
4.抵押期限:无。
(四)交易资产涉及司法诉讼及司法查封情况
1.是否涉及司法诉讼:否。
2.是否被司法查封:否。
3.是否被强制执行:否。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租赁。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停车位。
(四)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400元/月起;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7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从第37个月开始,按中标价递增15%。
4.交易保证金为¥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在报名截止前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联社。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实际竞得价的6倍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按有关规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多退少补)。(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有关规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在中标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不签订交易合同,又或者签订交易合同后不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不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竞得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如已签订的交易合同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同时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六)租赁期限:3年6个月,自 2024-07-01起至2027-12-31日止。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三、其他
(一)资产交付时间:2024-07-01。
(二)资产交付方式:整体交付。
(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详见交易合同样本****联社咨询查阅) 。
(****小组成员:黄铭生、吴浩荣、李建强。
****小组成员:黄达辉、吴剑辉、黄伟斌。
(六)交易场地:**区芳村大道南1号。
(七)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及原租户优先原则。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或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 (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中途退租,如中途退租余下租期自行处理;(2)因本案车位场地条件限制,请意向人自行判断是否合适本人车辆停放;(3)****人民政府****办事处于2023年5月11日发出的穗荔东函(2023)98号《****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通知》,****区委区政府部署,****工业园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要求,倒逼产能严重过剩、工艺装备水平落后、高污染、高排放、不环保、低产值的产业退出,本联社为此制定了“三资”交易负面清单(被纳入的行业详见清单内容),本联社声明如下:1、凡有意向参与“三资”交易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了解“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内容,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视为其已经****联社关于“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2、申请人一经报名参与“三资”交易即代表其承诺不得引入或从事(含转租、**等)负面清单所列相关产业(项目);3、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本联社的“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发生变化的,按照前述原则执行,如届时另有新规定的除外;5、在“三资”交易合同履行期内,如中标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业依法取得对应主管部门批准的,则可以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引入或从事负面清单所列相关产业且未获批准的,视作中标人违约,本联社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物业,没收所有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联社的经济损失;(4)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按以下方式处理:①出租方提前18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出租方通知载明的期限搬迁,本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视为违约,互不补偿或赔偿。②如承租方逾期搬迁造成出租方未能按期移交场地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同意前述费用可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③包括但不限于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补偿、签约奖励及设施补偿费等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就此对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④如有营业损失补偿、搬迁费补偿的,归承租方所有及支配。⑤承租方的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之日;(5)合同期内,如遇出租方进行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集体发展连片开发的,按以下方式处理:①遇出租**市更新改造的,出租方提前一年通知承租方,遇集体发展连片发开的,出租方提前18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出租方通知载明的期限搬迁,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本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视为违约。②如承租方逾期搬迁造成出租方未能按期移交场地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备、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同意前述费用可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③承租方的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荔****联社
2024年4月23日
荔****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方案
编号:东塱联社交﹝2024﹞00014号
荔****联社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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