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杏林小区)托育园项目单位遴选公告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琼厅字〔2024〕9号)精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21〕15号)有关要求,****社区(杏林小区)普惠托育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通过遴选确定具备开办实力、管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雄厚的单位改造建设和营运该项目。
一、遴选单位:****
二、项目名称:****社区(杏林小区)托育园
三、项目概况
(一)地址:文****商铺一层。
(二)建筑面积:约900㎡(含室外活动场地)。
(三)建设要求:由中标单位自行投入资金装修建设(包括室外活动场地)和配备相关托育服务设备。在协议年限内,按照市场评估价对该房屋减免50%租金,所有运营费用(含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托育机构负责。
四、项目内容
(一)中标单位需自行投入资金装修建设成立一家托育机构,装修及建设标准应符合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WST 821-2023 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建设规模最少设置五个班,提供不少于80个托位,有厨房和室内、室外活动场所。
(三)室外活动场地由中标单位投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建成后课余时间与小区住户共享使用。
(四)项目需于2024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需提供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且符合托育机构备案和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条件。应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提供常规的托育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亲子课堂、家庭教育公益课堂等各种便民利民的公益活动,承接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委托的有关事项和公共服务,为促进我市婴幼儿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五、准入条件
参与遴选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托育服务字样;
(二)参选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市文城镇文建东里17号****105室;联系人:郭秋菊;联系电话:****9085。
七、报名遴选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建设和运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收费标准、建设竣工及投入使用时间等)、教学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方案、园所管理方案、教师考核方案、隐患排查方案等)。
(四)参选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五)师资力量材料及托育相关材料。
1.同一控股企业下机构拥有具备托育专业资质人员(含育婴师、保育师、幼师、园长等)情况;
2.同一控股下的托育分支机构或加盟机构情况;
3.具备托育运营管理服务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亮点工作、优秀经验做法、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汇总申报表》、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表》。
(七)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提供时间须为自遴选公告开始时间后至报名遴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站查询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市“**社区(杏林小区)托育园”报名遴选材料,每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后密封递交至****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八、遴选办法
我单位将组织对参选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单位中综合择优确定第三方建设运营单位。(注:如出现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且已报名单位中有满足资格条件的,将从中择优确定第三方建设运营单位,不再另行发布遴选公告);中选****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