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略)农村 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发改发〔2024〕6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县李 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资金补贴、县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招标人为**县(略)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略)
2.1 项目概况:本次共改造煤改电 1437 户,改造面积 93405 平方米,采暖户型为 65 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略),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7:00 至 (略)3:59(**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8 09:00 ,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略)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县(略) 地 址: **市金凤区西岸花园饭店13 楼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金涛 联 系 人: 哈普阳、王敬、张亚君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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