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水上游线夜景照明提升项目已由****县发展改革委以金发改投资备(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湾水上游线夜景照明提升工程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建设地点:**;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工程规模:对**湾沿线照明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圆通桥及周边环境照明、荷花广场及沿线照明、柳树湾湿地公园沿线及彩虹桥照明进行升级;(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对**湾沿线照明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圆通桥及周边环境照明、荷花广场及沿线照明、柳树湾湿地公园沿线及彩虹桥照明进行升级;
(五)工期:65日历天;
(六)合同估算价:378万元;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满一年后付清余款。(保留3%质保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六)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一)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1至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限额以下,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领取;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请联系杨工151****4925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8时30分至11时45分,14时至17时30分;
(四)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咨询电话:151****4925,联系人:杨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00秒。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县园林南路288****中心3楼开标三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县**
邮编:2116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32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园林南路288****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邮编:211600
联系人:杨工
邮箱:****@qq.com
电话:15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