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材料增补遴选供应商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受********中心神马分部的委托,对化工材料增补遴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化工材料增补遴选供应商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4月12日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5月6日9:00 (**时间)
评标地点:********中心东楼三楼303
评标办法:合格制
包号 | 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排名不分先后) |
A | 液氨 | **** 江****公司 平顶****公司 |
B | 纯碱 | 废标 |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17:30(**时间)。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神马分部
地 址:**省**市**区建设路与劳动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联系人及电话:唐愫 133****3909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蔡静 王新奎
电 话:0375-****587 ****589
邮 箱:****@hnzpzb.cn
财务电话: 037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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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