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盘锦双台子区晟华苑四期23#A-2-302的公告(再次)
****拟对****区晟华苑四期23#A-2-302号房屋进行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该套房屋面积为103.4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系法院裁定抵债而来,我公司尚未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可正常办理)。
2.买受人在竞买之前需要实地查看房屋,对房屋现状接受后方可参与竞买。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房屋现状。
3.房屋此前所欠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我公司不予承担。
4.竞买人取得该房屋后,我公司配合竞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纳税义务。办理房屋过户的时间预计最低约需5个工作日,实际所需时间以行政登记部门告知进度为准,竞买人对此需予以接受。
5.竞买人须在成交后3日内将全部价款付清,逾期未支付,已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留。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