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
二、项目名称:****商贸城三楼消防(顶板、墙板)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
本****商贸城三楼消防(顶板、墙板)改造工程,采购预算为383660.12元,主要包括拆除原顶板墙板(泡沫板),重**装双层彩钢压型板(岩棉板)顶板、墙板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工程内容,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3、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省(省级)及**市诚信黑榜,被限制**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等。
注:上述证件中如有电子证书的均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
上述材料、证件的复印件,须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评审是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其相关原件仅作为对响应文件进行核实使用。若供应商未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则涉及资格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情形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不因具有原件材料而改变。供应商在磋商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按评审办法规定不予认可。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
2、地点:**市外宣网(http://w.mencius.****.cn/)。
3、方式:登录**市外宣网(http://w.mencius.****.cn/)直接点击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于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磋****人民政府****办事处****中心开标室受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
地点:****政府****办事处****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四基山路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9****6865
代理机构:信硕 (**) ****公司
地 址:****商贸城沿街2009号
联 系 人:闫晨
联系电话:178****6186
十、重要说明
1、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地方关系或个体关系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2、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一经在**市外宣网 (http://w.mencius.****.cn/)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 (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市外宣网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信硕 (**) ****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