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博南镇苏屯村村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永平县博南镇苏屯村等10个村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县博南镇苏屯村村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县博南镇苏屯村等10****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后审 | |
公开招标 | 是 | |
2024年沪滇资金及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是 | |
**白****交易中心 | ||
2024-05-06 | 2024-05-11 | |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 | ||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省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您想快速了解吗 | ||
下载 | ||
1.时间:2024年05月06日17时30分至2024年05月11日23时59分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 3.方式: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指2020年至2022年度或2021年至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0、2021、2022年度或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满3年的,提交公司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即可;(3)2023年07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此项不考核;(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委员会审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委员会审查。 (5)投标人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接施工任务的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5.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或设计服务费≥3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注: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投资额(或合同金额)≥1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注: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02月、03月或2024年02月、03月、04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 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建筑施工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02月、03月或2024年02月、03月、04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 8.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2)按照云建标【2016】38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至少拟派一名标准员。 (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9.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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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8MAC0Y24483 | ****2901MA6K9DLP99 |
字冰 | 闫正 |
159****1099 | 151****5672 |
159****1099 | 151****5672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标段名称:**县博南镇苏屯村村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县博南镇苏屯村等10****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万元 | 10 | |
1.博南镇苏屯村村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建设内容:(1)**博南镇苏屯村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二层半框架结构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用于建设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2)配套相关附属设施:①**80个停车位(其中:大车停车位10个,小车停车位70个);②**内部道路4600平方米、室外两侧水沟1200米、路缘石1200米;③****广场1100平方、隔油池1座、雨水收集池1座;④铺设室外消防管600米; 2.**县博南镇苏屯村等10****中心建设内容:(1)**2层框架混凝土结构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其中:①**县域农特产品供应、集散中心900平方米;②**县域农特产品分拣及加工车间900平方米;③**县域农特产品仓库800平方米。(2)配套相关附属设施:主体工程内设楼梯2部、强弱电及配电室1间、消防控制室1间,主体工程内部供水排污管道500米,消防管道400米,电缆及配管300米。 | ||
**县博南镇苏屯村村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县博南镇苏屯村等10****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估算)、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初步设计评审),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并完成施工图审查;④园林景观设计(含预算),并完成图纸审查;⑤专项工程设计(含预算);⑥完成环评、水保及洪水影响评价等前期所需服务;⑦配合建设方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 2.工程施工及采购 (1)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及采购任务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施工及采购范围以经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不会超过初设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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